车厢录音非关私隐 乘客可拒搭 录音流出可追究
交通事务局建议,司机可自愿在的士车厢内,安装录音设备,协助「放蛇」,意味着一旦措施通过,乘客的对话内容,将全程被记录。
有市民坦言,做法犹如被监视,变相上车后一言一行都要留神,对措施有保留,认为当局可透过其他方法,如加强执法,亦可收打击的士违规之效。
至于全天候在的士内录音,会否侵犯乘客私隐?执业大律师洪荣坤指出,录音并非新鲜做法,一些电讯公司、政府部门的服务热线,以至市民平日在各口岸出入境,有关单位都会标明,有关人士会被录影或录音;故此,在的士车厢安装录音设备是可行的,前提是司机要先清楚标示,或向乘客说明情况,意即选择权掌握在乘客手上,乘客可拒绝乘搭有关设备之的士。
如乘客搭乘的士后,有关录音内容不慎流出,会有如何保障?洪荣坤称,由于乘客上车前已同意被录音,故录音行为是合法的,不属于不法录製,非刑事罪行範围;若录音内容一旦流出,则属未经同意洩露他人肖像,有关人士或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有可能会被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