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成立跨部门研究小组 谘询非政权性市政机构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昨日在立法会回应议员吴国昌口头质询时表示,有关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设立,当局已筹设由多个部门的领导和相关法律专家组成的跨部门研究小组,预计于今年下半年成立后会有初步建议,并向社会各界开展谘询,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陈海帆表示,当局已筹设由多个部门的领导和相关法律专家组成的跨部门研究小组。(林少洪摄)
对于社会上有意见提出本澳市政机构可以效仿香港区议会的方式。陈海帆称,研究小组比较了《香港基本法》及《澳门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澳地域及人口规模较小,市政机构的服务对象是面向全澳市民,没有「区域」的表述,因此亦无需设立区域性的市政机构。
关于市政机构的成员产生方式,研究小组会按照《澳门基本法》第95条及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的规定,综合考虑市政机构需就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事务发挥的谘询功能,以及其代表作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由此订定市政机构组织的成员产生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