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位于凼仔伟龙马路的土地,因临时批租期届满仍未完成利用,运输工务司司长前(13)日在政府《公报》刊登批示,宣告该幅土地批给失效。
被宣告批给失效地块位于机场对面, 名为「1d」地段,面积4,576平方米,属发展机场衍生的不动产项目土地之一,原作绿化花园用途,临时批租期已于去年12月13日届满。
批示指出,该地段上的任何形式改善物在无任何责任或负担下归还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商无权收取任何赔偿,有关土地将纳入国家私产。发展商可于获得通知之日起计30日内就失效宣告行为,向中级法院提出司法上诉;亦可于15日内向行政长官提出声明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