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界撑开发「海上游」 促完善法律明确业务细则

特区政府计划在下月公开谘询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提出开发「海上游」项目的建议方案。有旅游业界代表认为方案可行,建议当局及业界多吸取周边地区的成功经验,同时要加强宣传吸引本澳市民及游客参与。

政府计划开展由澳门半岛开往路环码头的海上游项目,但船种、航道、航班等仍需商讨。(资料图片)

旅游业议会理事长胡景光昨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既然中央明确澳门水域管理区域,特区政府就应利用好此契机,适时开发海上旅游项目,例如「游船河」、游艇自由行等。他认为,海上旅游项目不应局限于面向游客市场,还可以丰富市民休闲生活为招徕,吸引本地市民参与。胡景光又指,虽然本澳业界未曾开展类似项目,但相信可以向邻近地区吸取经验,希望当局在不同项目之间加强宣传协同。

对于政府即将开展《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公开谘询,胡景光称,业界希望当局首先能完善法规,在目前一些模棱两可的範畴,例如旅客接送及租车业务上,要更加明晰规定,让业界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