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昨称人资办与劳工局合併 劳工局负责聘用外地僱员审批

行政会完成《劳工事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特区政府决定将人力资源办公室与劳工局合併,建议劳工局现有的职责基本维持不变,与人资办合併后,同时负责处理聘用外地僱员申请的工作,而人资办全部人员、预算均会拨入劳工局,人员编制由现时的228人增加至320人。草案建议法规自2016年5月28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左)及劳工局局长黄志雄(右)昨日出席新闻发布会,宣布完成讨论《劳工事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将人资办与劳工局合併。(刘凯辉摄)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介绍,劳工局将会维持一名局长和两名副局长辅导,下设六个厅12个处,同时撤销原有的四个科级单位。至于人员编制方面,将会由现时的228人增至320人。劳工局现有人员421人,人资办为92人,人资办全部人员以及预算费用都会一併拨入劳工局,至于人资办主任及副主任的具体人事安排方面,梁庆庭表示暂时没有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