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理水陆边界打击走私犯罪 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签署协议

为配合国家关于明确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水域和陆上边界的重要部署,加强打击走私犯罪的联动,共同维护粤澳两地水域和陆上边界的良好贸易环境,国家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签署《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水域和陆上边界预防及打击走私犯罪的合作安排》及《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关于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的合作备忘录》。

在行政长官崔世安(中)等见证下,国家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举行签署仪式。(新闻局图片)

签署仪式昨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举行,国家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与澳门海关关长黄有力,在行政长官崔世安、澳门中联办主任李刚及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见证下签署,透过签订合作安排,在澳门特区管理水域和陆上边界开展预防及打击走私犯罪方面,建立更紧密的联繫,设定恆常及紧急联络沟通机制,加强打击走私犯罪的联动,共同维护粤澳两地水域和陆上边界的良好贸易环境。

另一方面,为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在相互尊重两地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内地海关进一步简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的单证提交要求,达到优化原产地管理的目的。澳门海关签发《中转确认书》

的範围,将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扩展至所有内地已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双方通过数据共用,加快对企业申请的审查,提供通关便利的条件。

澳门海关关长黄有力在签署仪式后受访称,透过协议的签定,加强信息互动和工作联动,澳门海域由澳门海关执法,但与海关总署的联动机制,透过信息共享及资讯交流有关情况。另外,透过签署备忘录,往后经澳门中转货物到内地,可以由澳门海关签署中转书,令澳门的货物能更顺畅转运内地。

行政长官崔世安其后在礼宾府与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一行会晤,就双方进一步深化关务合作及继续开展水域管理工作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