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宣告两地批给失效 面积合共8,650平方米

特区政府再宣告两幅归责承批人的闲置土地批给失效,两幅土地分别位于外港新填海区和凼仔北安,面积合共约8,650平方米。

政府再宣告两地批给失效,面积合共约8,650平方米。其中一幅位于外港新填海区。(梁佩茵摄)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昨日刊登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公布两幅土地批给宣告失效,并将土地收归澳门特区,纳入国家私产。承批公司无权收取任何赔偿。

其中一幅土地位于外港新填海区,称为地段12(A2/g),地段面积6,480平方米,以租赁方式批出,用作兴建一幢属分层所有权制度,由一座三层高楼裙,以及其上两座13层高的塔楼组成,作商业、住宅及停车场用途的楼宇;

另一幅被宣告批给失效的土地位于凼仔北安填海区,信安大马路及兴隆街交界,称为「O4b」地段,面积2,170平方米,原用作兴建一幢楼高一层,以设置由承批公司直接经营的生产光学纤维电缆厂房的工业楼宇。

《公报》指出,两幅土地批给失效的原因,均为承批公司没有在批给合同订定的期限内履行利用土地的义务。

《公报》又指,相关公司和抵押权人得于通知之日起计30日内就失效宣告的行为,向中级法院提出司法上诉,亦可于15日内向作出行为者,即行政长官,提出声明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