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修法公众谘询 冀今年7月提交法案文本
修订《立法会选举法》第二场公众谘询会,于昨日下午3时至5时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廉政公署助理专员林智龙等人出席谘询会,听取公众对谘询文本的意见。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右二)、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右一)、廉政公署助理专员林智龙(左二)等人出席谘询会。(陈骏骐摄)
在64名报名发言市民中,最终只约30人发言。市民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如何区分一般社团活动与竞选活动、竞选开支限额如何设定、当局对竞选团体的监管和执法等。有市民指出,当前社会资讯科技发达,在竞选期间可能在网络上出现宣传甚至抹黑对手的言论,又或者透过微信红包等不同方式支付贿款,质疑当局能否有效规範此类现象。
修订文本建议,维持选举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但可以在选举开始前一年组成。对此有市民提议,将选管会定为常设机构,可以在非选举时期进行宣传教育、选举筹备等工作,以及应对未来可能增加的工作量。此外,有市民建议当局引入「连坐」制度,以加强对社团竞选活动违法的打击力度,杜绝贿选现象。
本次修订选举法谘询期直到6月5日结束。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会后表示,当局不会延长谘询期,除谘询会外,市民可透过网页、邮寄、传真或亲临递交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当局将製作谘询总结报告,希望在今年7 月份提交法案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