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法》取消高等专科课程 设90日缓冲期不影响末届学生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继续审议《高等教育法》,二常会主席陈泽武在会后透露,法案60条条文已全数讨论完毕,即完成第一阶段的审议,之后要等政府送回新文本后,二常会再进行第二阶段审议。他又指,政府后续将与立法会顾问召开技术会议,随后便会制定新的法律文本,但何时能送回则未有定案。
二常会主席陈泽武(右)昨日表示,法案条文已全数讨论完毕,当中包括取消高等专科课程。(周婉茵摄)
陈泽武在会后总结称,二常会是次讨论法案的第53条至第60条,当中讨论到高等专科课程的废止。法案第57条规定,法案设有90日的缓冲期,但政府代表称,虽然现时高等院校已经没有开设有关课程,但仍有学生就读中,原则上会等到这批学生毕业,上述情况不受过渡期的规定。不过,立法会顾问指出,法案第56条规定,将废止现行第11/91/M号法令,届时高等专科课程将被废止,法律上会有抵触,政府代表回应称,考虑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条文。
另外,会上委员亦关注法案在公布后的90日生效,政府能否完成所有前置工作。由于与本法案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学分制度、高等教育评鉴制度等,现时仍未完成,而法案的主管部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其改组工作亦未完成,委员担心工作进度未能赶上法案生效。惟政府代表称,现时很多高等院校,希望能尽快通过法案,故在会上承诺,法案可如期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