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委员会讨论电信监管 指宽频服务收费有下调空间
立法会公共行政事务跟进委员会昨日讨论电信监管事宜,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会后强调,政府有责任监管电信服务收费的合理性,短期内会继续与委员会讨论。罗立文称,政府与电信商以5+5年的形式续期,在《公共电信服务特许合同》第四条款有关特许期限的内容中,并没有「检讨」字眼,合同规定如澳门电讯公司没有严重违规及基于公共利益的充分理由,特许可自动续期五年至2021年12月31日。
陈明金(左)称,本澳电信服务近年有进步,但与社会期待仍有很大落差。(林少洪摄)
委员会主席陈明金总结,指宽频服务收费有下调空间,今年内会有决定,暂未有具体下调幅度。陈明金指出,电信服务影响民生及经济,本澳电信服务近年有进步,但与社会期待仍有很大落差,有必要加以跟进,故此,委员会提出如网络稳定性、投诉机制及监管,特许合同续期及特许资产,出租收费高、竞争不足的问题。
他表示,根据政府提供电信监管及发展的资料,特许资产于2011年12月31日已经交还政府,由政府拥有,然后交澳门电讯代为管理,但政府则指特许资产未有转交,仍属澳门电讯,因此,本澳的本地及国际专线,以及互联网专线至今仍由澳门电讯提供,其他营运商需以租赁方式向澳门电讯申请,委员会认为未能做到市场真的开放及公平竞争,对其他营运商不公。政府表示会详细研究合同,两星期后会再与委员会讨论,同时听取业界,共同推动电信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