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申报不用宁暗渡陈仓 澳女携100万入拱北或罚20万

本澳一名女子不知是不懂携带面值超过人民币两万元进入内地口岸要申报的规定、还是另有别情,结果她前天携带澳门币100万元现金前往珠海,在拱北海关被查获,因涉嫌走私由缉私部门跟进调查处理。按照内地规定,申报不收取费用,但一经被查获涉嫌走私,有可能被科走私金额的两成罚款;换言之,该名澳门女子可能白白损失20万元巨款。

拱北口岸今年初至今,共查获进出境走私货币案件近400 宗,图为其中一宗查获的港币钞票。(互联网图片)

拱北海关指出,这是本月以来拱北海关查获的第27宗货币走私违规案,总案值逾人民币250多万元。

被查获澳门女子姓蔡,据拱北海关透露,前天(6日)上午约10时许,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正值进境客流高峰,值班关员在入境无申报通道上,见一名手提两个纸袋的年轻女子神色异常,当即将该女子截查并询问,掀开纸袋表层,发现袋中整齐放着十叠1,000元面额澳门币,合计100万元,关员将案交由缉私部门跟进调查处理。

拱北海关透露,今年以来在拱北口岸查获进出境走私货币案件近400 宗,案值近人民币5,000万元。拱北海关提醒,货币现钞属国家进出境限制类物品,进出境旅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携带货币进出境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