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法终完成讨论 引入强制保险及异地鉴证
《医疗事故法》相隔一年多后昨日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恢复讨论,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等政府代表列席。委员会主席郑志强会后表示,委员会经已完成讨论文本,政府亦已同意引入异地鉴证及设立强制性医疗保险,希望在下月中政府可提交法案的正式新文本,小组在7月底或8月初签署意见书,争取在今个立法会会期结束前送交大会表决。
《医疗事故法》昨日复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恢复讨论,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等政府代表列席会议。(梁佩茵摄)
郑志强会后表示,政府接受委员会提出引入异地鉴证的建议,增加医疗事故鉴证的公信力及加强迴避制度。负责鉴证的鉴定委员会将由七人组成,其中五名是医学专业人士,可以由澳门以外地区的人士担任,另两名为法律界人士。医患双方都可以向政府申请鉴证。
另外,原文本建议非强制性医疗保险,经与政府及金管局研究,政府最终认同将医疗保险设为强制性医疗保险,医疗人员必须购买「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费用按风险分级订定。原法案建议法律生效后90日生效,现改为180日生效,让政府有充足时间準备相关工作,包括法律宣传及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