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以投资赌厅为由 涉诈骗内地女子被捕
一名56岁李姓本澳男子,涉嫌讹称投资赌厅,收取一内地女子人民币500万元,一年后事主只能取回其中200万元,事主怀疑被骗,向司警报案,但涉案男子已离澳,至本月21日晚经关闸口岸返回澳门,被警方拘捕。
司警昨日在新闻发布会称,案发在2013年11月,事主在本澳赌场遇见认识十多年的李某,期间李自称可帮事主在赌厅进行投资,有高额回报。事主其后将人民币500万元折合港币600万元转账到李的银行账户。
在2014年1月,李向事主展示一张向澳门某赌厅入股300万港币的证明,司警曾查证,证明属实。至于另外300万港币的款项,李声称帮事主进行其他投资,当时事主表示同意。
在2014年2、3月期间,李将港币50万元交给事主,表示这是投资收益,事主表示满意。同年稍后,事主希望取回所有款项用于其他投资,但李只能退回人民币200万元,其余款项就一直藉词推搪,最后更是失去联络。
女事主在去年10月5日报案,怀疑被李姓男子骗取巨额金钱,但李已离开澳门,直至本月21日晚经关闸口岸返回澳门,被警方拘捕,但拒绝交代任何情况,由于有迹象显示他触犯「信任之滥用」罪,警方将其移送检察院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