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三年不就职录取失效 一常会冀政府交新文本再讨论

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昨日继续讨论《修改私人公证员通则》法案。委员会主席关翠杏引述政府意见表示,合资格的人士完成课程后要参与评核考试制度,并以开考方式,参考公务员入职制度,按成绩名次取录一定数量的投考人,且订明三年内不宣誓就职就失效,但政府有权因应特殊情况或会延长有效期一年。

政府表示已去信律师公会了解律师被处分个案,将回覆一常会并提交新文本再作讨论。(梁佩茵摄)

关翠杏会后称,新法案未有明确订定恒常开考时间以及录取人数。政府表示会因应市场需求,以及培训中心所具备的条件再决定何时开考,待相关法案生效后,政府会再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由于法律及知识上的更新性大,故法案建议录取者的名单生效后,三年内未能就职的则会失效,但政府可以因应特殊情况延迟有效期一年。

另外,因应有律师联署认为曾被罚款便不能投考的要求过严,希望降低门槛。委员会曾要求政府提交律师被处分的具体情况,政府表示已去信律师公会了解个案,再回覆并提交新文本作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