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局主管涉贪案昨开审 卢毅华否认受贿1,600万元
交通事务局前运输管理处处长卢毅华涉嫌受贿1,600万元案,昨日在初级法院开审。卢毅华于庭上否认曾经协助涉案停车场管理公司中标,声称公共停车场短期管理服务合同的标书审标工作,由他属下的六名人员轮流负责,每次由三名人员负责邀请公司参加投标。过程中他会要求下属尽量邀请更多公司参与投标,希望透过加强竞争,提升管理公司的服务质素,强调从来没有指示下属向指定公司发出投标邀请。
交通局前运输管理处处长卢毅华涉嫌受贿案,昨日在初级法院开审,图为被告被押送出庭应讯。 (刘凯辉摄)
卢毅华又称,与涉事公司负责人只是「波友」关係,平时只会相约踢足球、打麻将和「斗地主」,他并不知道对方是公司负责人,从来没有协助对方中标,亦没有涉及任何金钱利益。
被指透过旅行社,分41次将200多万元贿款转移到内地。卢毅华表示,这些钱不完全是他的,是他多次带来澳赌博的朋友到旅行社滙钱到内地,并自揭介绍人参与2014年世界盃足球赛外围波的回佣;又协助在酒吧工作的一位内地朋友製造稳定的入息纪录。
对于被指控以10万元获得价值77万元的两地车牌,他表示受贿指控不正确,所支付的10万元是订金,由于交易手续未完成,至今未能按合同支付余额;他又否认利用他人名义在湖南购置一个单位,以及否认获赠泊车卡免费使用公共停车位。另外,对执法部门在其办公室内搜出金器,怀疑是透过受贿所得。
卢毅华解释,他曾于2013年邀请风水师到办公室「睇风水」,对方建议他在办公室内摆放金钱币、玉石及金粒等镇煞,强调有关金器只是风水摆设,并非透过不法所得,又指没有申报是由于每件金器的价格不足 500薪酬点。
案件将于本月20日上午继续审讯,届时会传召本案证人出庭。案情指,卢毅华与一名下属涉嫌受贿1,600万元,合谋操控公共停车场短期管理服务合同的判给。
两人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协助三家管理公司非法取得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佔全澳同期停车场管理服务合同约七成。案件是去年被廉政公署揭发。
针对公共停车场管理漏洞林衍新称将改为公开招标
交通事务局前处长涉嫌收受贿款,操控公共停场管理批给案昨日开审,交通局局长林衍新在出席公开活动时回应事件,他表示,当局一直要求在廉洁上做到最好,而案件已开审,会尊重法庭裁决,又透露局方未有派员到场听审。
林衍新称,局方意愿是全数改为公开招标,将陆续更改标书,希望年底前有消息。 (周婉茵摄)
针对案情揭露的公共停车场,多次以短标及邀请标形式批给,当被问到会否改变公共停车场管理方式时,林衍新称,现行40个公共停车场中,20个採短标形式,局方意愿是全数改为公开招标,将陆续更改标书,希望今年年底前有进一步消息。但他亦坦言,各停车场的使用率不一,部分很高而部分却很低,局方会按照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