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法》未定具体方向 当局研尽快出台配套法规

中央政府去年12月划定澳门85平方公里水域,但涉及相关水域开发利用基本原则的《海域纲要法》至今尚未出台,故相关水域在申请、审批和监察制度上仍有待完善。法务局代副局长张涵前天(2日)出席公开活动时透露,国家海事部门人员日前来澳,向当局人员举办讲座,希望能加强沟通,当局后续将研究在本地法律体制的规定下,能否尽快出台一些与海域有关的法律制度。

《 海域纲要法》涉及澳门85平方公里水域开发利用基本原则,澳门各界均希望法案尽早出台。 (资料图片)

张涵承认,《海域纲要法》对澳门而言比较新颖,故必须重点结合内地及香港的经验,初步认为澳门没有一些框架性、纲领性的法律制度,目前特区政府已由海事及水务局、海关及法务局联合组成的研究小组,共同商讨有关立法事宜,惟暂未有具体方向,仍需时再作研究。

谈及特区政府的立法进度,张涵表示,政府各範畴在立法工作上均自身规划,法务局会跟随今年立法计划的项目,积极配合,而有一些在今年《施政报告》中提及的项目,局方亦正密锣紧鼓跟进中。他称,会争取尽快完成运输工务範畴的修改《的士规章》工作,至于行政法务範畴的《私人公证员通则》及《冻结资产执法制度》,早前已向立法会提案,他形容,暂时工作进度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