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一诚称需追究换地事件责任 罗司:不知何人处理益隆换地

廉政公署公布《关于益隆炮竹厂土地置换事件的调查报告》后,立法会主席贺一诚昨日受访时表示,有关「益隆换地」事件涉及已兴建的文华东方酒店、壹号湖畔和凼仔金利达花园,因有关问题比较複杂,建筑物已完成分层登记等手续,「唔可以损害小业主利益,小业主係无辜」,但认为当局最起码要追究相关的经济责任,若有足够证据可再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昨日受访时则表示,工务局会分析和跟进「益隆换地」的廉署报告,至于何时可以完成则难以回答,称「畀一段时间我」,「唔会拖到明年」。他又称,不知道当时工务局有甚么人处理「益隆换地」案卷。至于其他换地个案会否同样送交廉署分析调查,他指没有打算,但不代表没有需要。

事件涉及江门同乡会创会会长萧德雄,身为江门同乡会副会长的议员麦瑞权表示,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相信政府有能力处理,相关部门如文化局、工务局等亦应主动了解及跟进。他又称,廉署报告属一般性描述,信息较片面,现时不方便评论,他又称不知道萧德雄是否在澳。

立法议员冯志强则表示,回归前土地续期、换地很正常。特区政府成立后,土地利用权有改变,如何保障投资者是一个问题。他称,新《土地法》有大幅修改,亦与《基本法》有牴触,支持立法议员唐晓晴提出新《土地法》解释法案,因为当中存在不公义。

对于官委议员唐晓晴提出的新《土地法》解释性法律,贺一诚表示,经初步分析,当中有条文加大了自由裁量权及无上限裁量权,故被立会法律顾问定性为「创新性法律」,依法需要行政长官批准才能交立法会,但唐晓晴已拒绝,坚持为解释性法律。立法会顾问正重新翻听当初修法时43次会议录音,了解立法原意,估计需时,再由执行委员会得出结论,若明年8月今届会期结束前未完成,则成废案。

对于「益隆换地」事件,立法会主席贺一诚昨日认为,当局最起码要追究相关的经济责任,若有足够证据可再追究刑事责任。 (梁佩茵摄)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左)昨日表示,工务局会分析和跟进「益隆换地」的报告,至于何时完成则难以回答。 (梁佩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