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会续审旅社导游法案 政府建议接送员可续工作两年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8)日举行会议,继续分析及讨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法案。法案原本建议接送员工作证在法律生效后至该证有效期届满为止,委员会主席陈泽武表示,据政府最新的建议,有接送员工作证者在法律生效后90日内申请做多两年接送员,政府认为这样对接送员有足够的保障。

二常会主席陈泽武、秘书林伦伟在会后会见传媒时表示,委员会收到有居民请愿,指希望接送员在《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的法案通过生效后顺利过渡。

法案原建议接送员工作证在法律生效后至该证有效期届满为止,陈泽武表示,据政府最新的建议,有接送员工作证者在法律生效后90日内申请做多两年接送员,政府认为这样对接送员有足够的保障。他亦指出,政府在接送员转职导游的规範已较宽鬆,包括由原文本建议一年内修读转职导游的课程延长至两年内修读,且修读的并非导游课程,而是接送员转职导游的课程,内容较简单。

此外,陈泽武又引述政府的数据表示,最近五年有39人修读接送员课程,现时持接送员工作证人士有19人,为旅行社员工。政府是为持证工作的接送员考虑过渡安排,而非针对有接送员证书的人士。

政府建议有接送员工作证者在法律生效后90日内,可申请做多两年接送员。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