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委员同意设「白名单」 合条件医疗资讯无须审批即可宣传
医务委员会日前举行第六届第10次全体会议,由医务委员会主席罗奕龙主持,探讨医疗广告的相关规範。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牌照及稽查厅徐秀玲厅长和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处黄焯鹏处长,分别介绍了《广告活动》中涉及医疗广告的修订等事项,并邀请药物监督管理局及医疗专业委员会派员列席参与讨论。
与会委员踊跃发言,普遍认同应适度放宽医疗广告的规定,在确保居民获取正确资讯的前提下,减少医疗资讯的不对称,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及性,使医疗机构之间藉广告提高品质,促进良性的商业活动。委员同意可透过制定「白名单」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资讯无须经卫生局事前审批,以促进业界业务宣传;与此同时,亦建议参考其他地区的做法,订定禁止的广告内容,如夸大、失实、误导、无法证明、促销等资讯,避免居民错误选择医疗服务,增加医患纠纷的可能。此外,有委员指出,居民较关注医疗人员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并对医疗广告的定义提出疑问,例如禁止比较广告的具体範围,以及分享医疗资讯是否属于广告。部分委员建议,健康资讯等科普内容应获豁免,认为有助提升居民对自身健康的认知,也有委员关注例如自媒体及社交媒体发布医疗资讯的监管问题。

医务委员会举行第六届第10次全体会议。 (卫生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