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子女出生津贴 拟升至70薪俸点即6,580元

政府建议调升公务员子女出生津贴 10个薪俸点,升至70点,按现时每一薪俸点 94元计算,即为 6,580元。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16)日与政府代表继续细则性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法案。委员会主席陈泽武及秘书林伦伟会后向传媒总结时表示,法案建议将公务人员的子女出生津贴调升10个薪俸点,由现时的60点调升至70点,按现时每一薪俸点94元计算,调升后金额为6,580元。

法案又建议,医生检查证明必须由医院、卫生中心、卫生站,或与卫生局订立协议向公共行政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非牟利医疗机构的医生发出。对于有议员曾建议公务员病假医生纸开放予私人医院,陈泽武引述政府代表称暂时不考虑开放予私人医生诊所,担心「开得太大」或存在监管问题。

公务员年龄方面,陈泽武称,法案建议进入公职的年龄上限为50 岁,并明确担任公职的年龄上限为65岁;预防性停职等不计算在实际服务时间内。

陈泽武表示,委员会与政府讨论法案过程顺利,政府希望本法案及《修改〈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法案,可于7 月上旬于立法会全体会议上细则性讨论及表决。

政府建议调升公务员子女出生津贴至70个薪俸点,即为6,580元。(资料图片)